国内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以自带电源立控制型为主,正常电源接自普通照明供电回路中,平时对应急灯蓄电池充电,当正常电源切断时,备用电源(蓄电池)自动供电。这种形式的应急灯每个灯具内部都有变压、稳压、充电、逆变、蓄电池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,应急灯在使用、检修、故障时电池均需充放电。 另一种是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,应急灯具内无立电源,正常照明电源故障时,由集中供电系统供电。在这种形式的应急照明系统中,所有灯具内部复杂的电子电路被省掉了,应急照明灯具与普通的灯具无异,集中供电系统设置在的房间内。
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,由于接线方式错误导致应急照明灯具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很普遍。 各应急灯具宜设置线路,中途不设置开关。二线制和三线制型应急灯具可统一在电源上。各电源的设置应和相应的防火规范结合。应急电源与灯具分开旋转的,其电气连接应采用耐高温电线,以满足防火要求。
安装和维护
1、在工程设计中,为了方便平时维护与管理,消防应急照明好按层以馈电回路供电。
2、为消防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的可靠,有条件的应由变电所的低压应急母线段供电,即当用柴油发电机组做应急电源时,只要发电机投入使用,它就有电继续供电。
3、在火灾状态下,靠近地面的烟少、氧气多,人疏散的本能反应是弯腰或匍匐前进,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装带来的均匀照度更为有效。所以应提倡低位安装,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应急照明。
4、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,使用前进行20小时的充电,才可进行放电。
5、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,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,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,并进行放电,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。
6、做好配电线路的防火保护,暗敷时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,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;明敷时穿金属管,并在钢管外面刷防火涂料或采用其它防火措施;线路采用防火电缆或耐火电缆、电线。